来凤县环委会关于实施环保监督有奖举报的公告

2016-12-22 15:46  

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我省以来,来凤县对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所涉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了严肃查处,为确保企业停产整改落到实处,鼓励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环保监督,经县政府同意,来凤县环委会特设立有奖举报,现公告如下:

一、被监督企业名单

1.张智强页岩厂(老水泥厂内);

2.来凤县宇翔钙业(绿水镇周家湾);

3.来凤县凤雅藤茶三胡分厂(三胡乡安子村);

4.来凤坤杰工贸有限公司(老水泥厂内);

5.湖北四龙石材有限公司(三胡乡石材工业园);

6.来凤县宏坤石材有限公司(三胡乡石材工业园);

7.谭万竹打砂场(三胡乡阳河村);

8.来凤县孚瑞矿业有限公司--马池界采矿点(旧司镇小河村九组);

9.恩施州来凤县滑石板煤矿有限公司(绿水镇);

10.恩施州来凤县五台煤矿发利有限公司(绿水镇);

11. 来凤县沈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翔凤镇老虎洞路);

12. 来凤县翔凤镇楠木湾采石场(翔凤镇楠木湾);

13. 长湾采石打砂场(翔凤镇白岩村)。

以上企业已由环保、安监、林业、国土等部门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改决定书,在整改验收合格前,不得擅自开工生产。若发现以上企业有自行生产行为,欢迎来电来访举报。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0718-6275381;

(二)来访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进行举报。

(三)举报时间:每天早8:30-晚20:00;

(四)提倡实名举报。

三、举报奖励

举报内容经查属实,对同一企业的当天首位举报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元,奖励资金汇入提供的银行卡、支付宝、微信账号,或采取话费充值方式。

四、保密规定

来凤县环委会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向任何人、任何单位透露举报人的有关情况。

五、责任追究

(一)对举报线索,县环委会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查证。对不积极查证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未经举报人同意,透露相关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来凤县环委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来凤县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6年12月21日

来源:来凤新闻网

(责任编辑  朱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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