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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记者从鹤峰县交警大队获悉,日前,鹤峰走马交警中队通过警务通查获一起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案。
7月14日上午9时许,走马中队民警在341省道巡逻检查时,张某驾驶的一辆号牌为鄂Q1Jxxx号牌的白色富康小车由北镇方向往走马集镇方向行驶,由于该车前窗玻璃上未粘贴检车标识,民警随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但驾驶员张某所出示驾驶证字迹模糊,引起了执勤民警注意,由于该驾驶证防伪标识、特殊字体、衔接花纹都能对得上,民警便通过警务通查询该驾驶员,经查询,发现该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但张某所出示的驾驶证有效期至2019年9月 26日,现场确定该证为假证。
随即,民警口头传唤张某到走马交警中队接受调查,调查发现,张某因多年未检证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然后张某在市场购买此证。执法民警说:“要不是有警务通,很难查处这类“高仿”证件。”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来源:恩施晚报 记者:张家绮 通讯员:李丹 秦利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