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卫杨汉盗录、售卖影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卫杨汉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该案成为我国因盗录盗播电影被判刑第一案,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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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2014年10月12日至2015年12月21日期间,被告人卫杨汉在黄石市黄石港区湖北师范大学内开办汇梦影视茶吧,通过播放电影收取门票收入。因该影视茶吧未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卫杨汉为获得电影新片源,从网上下载、向他人购买以及到电影院盗录电影等方式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获得影片,随后在其经营的茶吧进行播放获得门票收入,经营收入达84180元。在此期间,卫杨汉将用以上方式获得的影片通过网络进行贩卖,经营收入达2893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卫杨汉以盈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非法放映及贩卖他人影视作品,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113115元,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该案的依法判决严厉打击了盗录盗播电影等影视盗版的非法行径,彰显了司法部门打击影视盗版的坚定决心,完成了对影视盗版行为从过往行政手段为主到行政与刑事手段并用的质的过渡,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
来源:长江云
(责任编辑:王振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