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总体方案及相关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6】1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鄂政办发【2016】27号)的要求,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从2016年11月1日起房屋登记费降为零,房屋转让手续费由现行的新建住房、存量住房和非住房每平方米2元、4元和11元分别降为1.4元、2.8元和7.7元。
来源:恩施州政务中心
(责任编辑:涂蓉)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总体方案及相关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6】1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鄂政办发【2016】27号)的要求,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从2016年11月1日起房屋登记费降为零,房屋转让手续费由现行的新建住房、存量住房和非住房每平方米2元、4元和11元分别降为1.4元、2.8元和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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